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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小屋评价与认定机制:以标准为尺 促服务提质

《健康小屋建设、运维、服务、评价及认定工作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征求意见稿,T/CHAA 000-2022)确立了健康小屋的评价与认定机制,通过科学评估与规范认定,推动健康小屋建设与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一、评价机制:以问题为导向 促服务改进

健康小屋的评价旨在 “考核功能作用发挥、运维服务质量”,为优化服务提供依据,具体要求包括:

评价主体与周期:由 “运维服务责任方定期开展”,评价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如每季度 1 次或每半年 1 次)。评价小组需由 “责任方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共同组成”,其中服务对象代表占比不低于 50%,确保评价视角的多元性。例如,社区健康小屋的评价小组可由居委会干部(责任方)、居民代表、退休医生(专业代表)组成;企业健康小屋可由行政部门代表(责任方)、员工代表、工会代表组成。

公众满意度调查:是评价的核心环节,标准设计了详细的公众满意度调查表(见表 3),调查内容包括 7 项核心指标:

是否有健康小屋标识及独立空间;

是否配有专 / 兼职人员服务与指导;

检测设备是否日常维护和定期检定;

科普宣传图书资料内容满意度;

专家科普讲座时间安排满意度;

身高、体重、血压等设备配备满意度;

对健康小屋内容、功能及运维情况的总体满意度。

调查采用 “是 / 否”“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的选项设计,便于统计分析。调查对象需覆盖不同年龄段、使用频率的服务对象,样本量不少于每月使用人数的 10%,确保结果具有代表性。

结果反馈与改进:评价结束后需建立 “评估反馈机制”,在 “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开展运维服务改进和建设设施调整”。例如,若调查显示 “设备维护满意度低”,需增加维护频次并公示维护记录;若 “讲座时间安排不合理”,可通过问卷征集最佳时间并调整计划。评价结果及改进措施需向服务对象公示,接受监督。

二、认定机制:以标准为依据 树示范标杆

健康小屋的认定是对其建设与运维服务达标的官方认可,旨在树立规范标杆,带动整体水平提升,具体流程包括:

认定依据:相关方可 “依据本文件对小屋的建设与运维服务情况开展认定”。认定内容需全面覆盖标准中的建设原则、建设要求、运维服务要求,如空间面积是否达标、图书设备是否符合配置标准、人员培训是否定期开展、公众满意度是否达标(如总体满意度不低于 80%)。

认定方案制定:“由认定机构和标准发布机构共同协商确定”。认定机构可为地方卫生健康部门、行业协会(如地方健康管理协会);标准发布机构为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双方需明确认定申请条件、评审流程、评分标准等,例如,申请认定的健康小屋需运营满 6 个月,且无重大设备故障或服务投诉记录。

认定标识使用:“符合认定方案的健康小屋在牌匾上可添加认定机构的相关标识”。标识需统一设计,包含 “认定年份、认定机构名称” 等信息,便于公众识别。例如,通过国家级认定的健康小屋可悬挂 “中国健康管理协会认定健康小屋(2023)” 标识;通过省级认定的可悬挂 “XX 省健康管理协会认定健康小屋” 标识。认定有效期可设为 3 年,到期需重新申请,确保服务质量持续达标。

三、评价与认定的协同作用

评价与认定机制的建立,形成了 “以评促建、以认促优” 的良性循环。评价侧重日常监督,通过持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健康小屋服务质量稳定;认定侧重标杆引领,通过表彰达标单位,为其他健康小屋提供学习样本。两者结合,既能避免健康小屋 “重建设轻管理”,也能激励各地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最终惠及广大服务对象。

未来,随着标准的正式实施,评价与认定工作将逐步规范化、常态化,成为健康小屋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健康小屋真正成为健康中国建设的 “毛细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