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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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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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健康小屋:监督管理与运行保障体系完善

为确保健康小屋规范、可持续运行,《健康小屋管理规范(试行)》构建了多层次监督管理体系,并明确了运行保障措施,为服务质量提供制度支撑。

在监督管理层面,各市(州)卫生局承担本地区健康小屋的规划布局及监督管理职责,需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将健康小屋的建设、运行、管理情况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其健康有序推进和可持续发展。各市(区)卫生局负责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健康小屋的房屋改造、装修等工作,同时承担辖区内健康小屋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通过明查暗访、绩效考核等形式,对健康小屋的开放、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保障其常态运行。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健康小屋的直接管理单位,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同时,需与社区居委会加强联系,通过宣传栏等方式向居民广泛宣传健康小屋的作用和意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为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按照 “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的原则,提高全科医生团队待遇,确保服务质量。

在运行保障方面,《规范》明确健康小屋为辖区居民提供的体检项目全部免费,服务成本由财务预算列支或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应项目经费中支出,保障服务的公益性。同时,健康小屋需保证工作日免费对外开放,确保居民能够便捷获取服务。

《规范》由吉林省卫生厅妇社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为健康小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了统一标准和操作依据,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向规范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切实提升居民健康保障水平。